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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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仍需服刑在司法实践中,当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决定将其取保候审时,仍可能面临被判定刑事责任的风险。如若经过严谨而全面的法庭审理程序后,证实被告人不存在任何具体犯罪行为或事实,便不会引来对于被告的刑事定罪。反之,倘若确证被告人确已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有充足的证据足以证明该案件中的犯罪事实,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被告将应接受相应的惩罚性法律裁决。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即使申请取保候审,仍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取保候审只是暂时的措施,若后续调查显示嫌疑人确有犯罪行为,并有充足证据支持,法庭将依法判决并量刑。因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完全摆脱刑事责任。

批准逮捕的请求一般交到检察院七天就会有结果,若是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是不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之后,需要释放之前已经拘留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若是公安机关若是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复议。

检察院执行逮捕就是已经批捕,无论是人民检察院逮捕犯罪嫌疑人,还是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逮捕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已经批捕,如果人民检察院都没有作出批捕的这种决定,其他任何工作人员就没有去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这种权利。必须是先批捕,然后才能执行逮捕。

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当然就会马上执行逮捕,执行逮捕到批准逮捕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24个小时。实际上,为了预防犯罪嫌疑人在这个过程当中逃跑,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通知书之后,就会马上制作逮捕证并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也会在法定时间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