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哪些流程手续
时间:2025.06.3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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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夫妻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写明
自愿离婚,以及子女
抚养、财产和
债务处理等
协商一致的内容。
2.双方共同到有
管辖权的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
登记机关初审,
符合条件发《
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则不予受理。
4.自发放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5.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发
离婚证,符合条件即登记发证。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
协议离婚。
他们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明确了自愿离婚的意思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随后,二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初审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然而,冷静期第20天,小朱反悔,想要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丽却认为应继续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小朱和小丽完成了这一步骤,符合流程要求。
2、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申请撤回。
小朱在冷静期内反悔并可按规定持相关证件材料申请撤回,其行为有法律依据。
而小丽要求继续办理,不能违背小朱的意愿,因为法律赋予了小朱在冷静期内撤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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