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外地打工遇老板欠款,可去老板住所地或
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工作地一般算合同履行地。
2.没
欠条也不怕,可收集考勤、
工资发放记录、聊天记录、工作证、同事
证言等证明
劳动关系和欠款事实的
证据。
3.证据收集好后,准备
起诉状,写清双方信息、诉求和事实理由,提交给有
管辖权的法院。
4.法院受理
立案后会安排
开庭审理并判决,
胜诉老板不还款可
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在外地打工,老板小李
拖欠其工资。
小朱想通过法律途径
追讨欠款,然而他没有欠条。
双方就管辖权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应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小朱则觉得可在工作地即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同时,小李不承认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及欠款事实。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外地打工老板欠款,可向老板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工作地通常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小朱在工作地法院起诉是有法律依据的。
2、即便没有欠条,小朱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聊天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欠款事实的证据。
收集齐全证据后,准备好写明双方信息、
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等内容的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起诉材料。
若法院受理立案,会排期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决。
胜诉后若小李仍不还款,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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