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强制执行的被执行方是否仅限于被告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被执行人既可能扮演原告角色,亦有可能披挂被告战袍。无论身份如何变幻,只要未能如期履行裁判文书所载之给付义务,皆有可能遭受强制执行之对待。一旦经过法律程序明确生效的民事裁判、裁定被确定下来,不论是原被告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应确保自身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

通常来说,执行申请提交立案后七天内,立案庭会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是否立案。如果审核通过并正式立案,法院会在十天内向被执行人发通知。不过,实际通知时间可能因案件复杂程度和法院工作负荷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强制执行程序需由原告申请启动,需提交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法院将审查申请合理性与合法性,如认定合理,将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措施对被执行人财产实施强制执行。

经法院确认的民事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判决,双方应自觉履行。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可在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规定适用于我国司法实践,体现了法律对平等协商和自主意愿的尊重。调解协议不仅是双方合意的体现,也是法律约束力的保障。

法院受理并执行案件后,应向被执行人发书面执行通知并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决定受理时应通知支付义务人暂停付款,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出公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公告期限由法院根据情况灵活决定,最长不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