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给钱对方不收通常不算违约。
违约指
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义务。
若给钱是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付款方按时、按额准备付款,对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责任不在付款方。
2.依据
民法典,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收,
债务人可提存标的物。
付款方可通过提存消灭
债务,提存费用由拒收的债权人承担。
所以,给钱对方不收,付款方不算违约。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小许向小李支付一笔款项。
到了付款时间,小许依约准备好钱款向小李支付,然而小李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
小许认为自己已按合同要求准备付款,不应算违约;但小李坚持认为小许未完成付款就是违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本案中小许依约按时、按额准备付款,责任不在小许,所以小许不算违约。
2、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
标的物提存。
小许作为付款方,可通过提存方式消灭债务,且因提存产生的费用由拒绝受领的小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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