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子女无需偿还父母
债务。
因为债务有相对性,只约束特定的人,父母的债得自己还。
2.不过有特殊情况。
要是
子女继承了
父母遗产,就需在遗产实际价值内,偿还父母欠的税和债。
超出部分,子女可不用还,除非自愿。
3.若子女是父母债务的
担保人、共同
借款人或
债务加入人,要按约定担责。
案情回顾:小何的父亲生前欠下了一笔债务。
父亲去世后,债主找到小何要求其偿还父亲的债务。
小何认为自己没有义务偿还,而债主则称小何
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应该还钱。
小何表示继承的遗产价值低于债务金额,且不想用自己的钱偿还超出遗产价值的部分。
案情分析:1、一般而言,债具有相对性,子女本无义务偿还父母债务,父母的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
2、然而本案存在特殊情形,小何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其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父亲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小何无清偿义务,除非其自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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