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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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备案合同在法律领域上所享有的效力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严格审核并依法订立后,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自双方签署或加盖印章之日起正式成立。而对于符合法定要件的合法合同,自签订之刻起即告生效。值得注意的是,若该合同为行政法规所要求需要办理审批、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应遵循上述规定执行。然而,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商品房预售合同只要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双方签署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如有行政法规规定需批准、登记等手续,则按规定执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由此可见,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