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无预售证签订合同后,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其取得预售证的计划和进度。
(二)若与开发商沟通无果,要保留好相关购房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等。
(三)若在起诉前开发商仍未取得预售证,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款项,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1.若出卖人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与买受人签预售合同,合同通常无效。但起诉前取得该证明,合同可认定有效。
2.此规定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权益。开发商无证售房,合同一开始可能无效,若起诉前获证,合同效力可补正。
3.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无证签合同,可先沟通,协商无果且起诉前仍无证,可通过法律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款并获赔偿。
结论: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预售合同,一般认定无效,但起诉前取得则可认定有效,购房者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规定是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保障购房者权益。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售房,合同起初可能无效。不过,若在购房者起诉前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出于鼓励交易和尊重当事人意愿,合同效力可补正为有效。若购房者发现所签合同的开发商无预售证,可先与开发商沟通。若协商不成且起诉前开发商仍未取得预售证,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款项并承担赔偿责任。若您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便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一般认定无效,但起诉前取得许可证明则可认定有效,此规定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保障购房者权益。
1.合同效力补正:开发商无证售房,合同起初可能无效,不过在购房者起诉前取得预售证,从鼓励交易和尊重意思自治考虑,合同效力可补正为有效。
2.购房者维权: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无预售证签合同,可先与开发商沟通。若协商无果,且起诉前开发商仍未取得预售证,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并获相应赔偿。
法律分析: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与买受人订立的预售合同,原则上认定无效。这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防止开发商违规售房损害购房者权益。
(2)若在起诉前出卖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合同可认定为有效。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兼顾鼓励交易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3)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无预售证签订合同后,可先与开发商沟通。若协商不成且起诉前开发商仍未取得预售证,可走法律程序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并获相应赔偿。
提醒:
购房者在购房时务必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明。若已签订合同才发现无预售证,要及时采取措施,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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