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后侦查期限怎么算

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后侦查期限怎么算

时间:2025.05.22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057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逮捕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
若案情复杂到期未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四类重大复杂案件(边远地区、犯罪集团、流窜作案、取证困难),上述期限届满仍未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
3.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前规定延长期满仍未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4.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案情回顾:

小何因涉嫌犯罪被逮捕,警方开始对其进行侦查。
最初侦查羁押期限临近两个月时,案件仍未终结,因案情复杂,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了一个月。
但之后发现这是一个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期限又到了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又延长了两个月。
此时又发现小何另有重要罪行,警方决定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小何认为警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逮捕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本案中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2、因案件属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在之前延长后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是合法的。
3、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同样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警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行为合理合法。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可以扣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