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没关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可以考虑帮你稍微调降下。所以咱们借条里的违约金到底应该是个啥样儿,这就得看你们当时签的那份借款合同里面咋说的。只要合同里有说清楚违约金大概多少钱,或者该怎么算出来,那就按着那个来。但万一合同里没说清,或者说得模棱两可,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得根据你实际损失的大小和你合同履行的情况来决定违约金的金额。

这时候就得看你们双方能不能商量出个结果来,比如说按照你们平时做生意的规矩,或者看市场上的利率水平之类的。如果你们俩都觉得没法再商量了,那这个利息就只能按照当地的规矩或者你们平时的做法来算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你们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里也没提利息的事,那就当作没有利息吧。

在缺乏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倘若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事项未有明确规定,同时双方亦无法就相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可参照当地或借款双方实际采用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应支付的利息金额。若涉及到自然人间的借款行为,又无其他确凿证据能够证实存在利息约定的情况下,通常会被认定为不存在利息。

对于无效借款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利息规定,其有效性需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及第一百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深入剖析。值得关注的是,依据第一百五十六条,当民事法律行为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况时,若这种局部无效并不妨碍其余部分的效力,那么这些剩余部分将依然保持其合法性。换句话说,在借款合同整体无效的前提下,其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也有可能成为无效条款。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倘若欠款人和出借人之间未对利息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借款方仍然有义务偿还全部本金。而如果出借人坚持要求讨回利息的话,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对利息做出具体约定,而出借人试图通过诉讼程序索要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人民法院将对此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