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欠款4000元被法院执行,法院会发执行通知,要求还钱。
2.有能力却不还钱,法院会采取
执行措施,像查冻划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
3.无财产可执行,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金融业务,严重的会被
司法拘留。
4.主动和
债权人协商还款,制定计划逐步履行,法院可能终结执行,发现有财产会
恢复执行。
建议尽早解决欠款。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4000元后未偿还,小李将小朱
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还款。
判决生效后小朱未履行,案件进入
执行程序。法院向小朱送达执行通知,要求其还款。小朱有能力还款却拒不履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其银行存款。小朱称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小李认为小朱有
隐匿财产的可能。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执行阶段,若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拒不履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执行措施,所以法院对小朱银行存款的执行行为合法。
2、若小朱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将其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但如果小李能提供
证据证明小朱隐匿财产,小朱可能面临更严重的
处罚,如司法拘留。若小朱积极与小李协商,制定合理还款计划并履行,法院可视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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