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款起诉时,流水是重要
证据,但非必须。
根据“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
出借人要证明
借贷关系成立。
流水能直观呈现借款交付和资金往来,像银行转账流水可明确借款金额、时间,利于认定借款事实。
2.没有流水也没关系,
借条、聊天记录、
证人证言等组成完整证据链,也能支持
起诉。
比如有详细条款的借条,加上借款相关聊天记录,即便无流水,也可能获法院认可。
关键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案情回顾:小朱称曾借款给小李5万元,欲起诉小李还款。小朱虽无借款流水,但有小李出具的借条,借条上明确了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条款,且两人聊天记录中也提及
借款用途及交付方式。小李则以小朱没有流水为由,否认借款事实。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作为出借人需对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
举证责任。流水能直观反映借款交付及资金往来情况,若有银行转账流水,能清晰显示借款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有助于法庭认定借款事实。
2、虽然小朱没有流水,但借条有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条款,聊天记录也能证明借款用途及交付方式,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即便无流水,也可能获得法院对借贷关系的认可,所以借款起诉不必然要求提供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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