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侯雨辰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沈阳)任合伙人一职,法学世家,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律师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他人的一生,精准的抓取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执业以来,侯雨辰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咨询该律师
尽管未签署书面定金合同,但实践中若一方实际支付了定金并履行相应义务,依据法律规定,该合同即视为实践性契约生效。不论是否签名,只要交付定金的行为发生,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开始履行其约定功能。

在多数情况下,除非合同明确规定定金为生效条件,否则定金的支付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定金协议是主合同的附属,也是一种实践合同。未支付定金时,只能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即不能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在双方满意且合同期满后生效。合同签订前,一方支付定金,另一方出具收据,构成定金合同。合同须书面形式,明确定金金额和交付期限。生效取决于实际交付情况,口头协议无效。

在签署购房定金合同时,若仅有夫妻中的一方签名,而另一方表示认可并同意该合同时,那么这份定金合同将依法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在实际购买商品住房的过程中,开发商通常会向当事人提出要求,需提供有关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是针对已婚人士而言,无论是在签订定金合同阶段,抑或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环节,通常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出席,但在合同上,只需要其中一位配偶进行签字即可。

即使未签署定金合同,只要实际交付了定金,该交易仍有效。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成立。例如,双方虽未签订定金合同,但已达成口头协议并实际接受定金,定金合同即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自由约定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成立以实际交付为准,金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价值的20%,超出部分无效。实际交付金额与约定不符时,视为变更原定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