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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首判缓刑二抓咋判

时间:2025.05.1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810人
律师解析:
1.开设赌场罪定义:
开设赌场罪,简单来说就是在客观上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这些行为。
2.首判缓刑后又被抓的情况:
首判缓刑后再次被抓属于再犯。
再犯对量刑有影响,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之前的犯罪和这次犯罪的具体情况以及此次犯罪的情节。
如果此次构成累犯处罚会更重。
法律规定,对于累犯要从重处罚,而且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
如果不构成累犯,会依据新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在法定的刑罚幅度内重新确定刑罚。
有可能不再适用缓刑,而是判处实刑
比如,要是前罪的缓刑考验期已经过了,这次犯罪情节严重,就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实刑;
要是这次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也可能在法定刑范围内从轻判处除缓刑之外的刑罚。
3.最终判决:
具体的判决结果要结合案件的详细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来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曾因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小朱又重操旧业,再次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警方接到举报后将其抓获。小朱认为自己此次开设赌场规模小,不应受到重罚;而检方则认为小朱属于再犯,应依法严惩。

案情分析:

1、小朱首判缓刑后又因开设赌场被抓,属于再犯。对于此次犯罪,若构成累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且不得缓刑、假释。
2、若不构成累犯,法院会根据新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在法定刑幅度内重新量刑。鉴于小朱再犯情况,可能不再适用缓刑,会判处实刑。具体判决需法院结合案件详细情况依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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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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