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分手后故意拖着不还东西,这种情况算不算侵占,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侵占指的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
数额较大,还拒不交还。
如果这个物品,是一方基于保管关系交给另一方的。
分手后,持有物品的一方故意不还,并且物品达到了一定的价值标准。
不过,各地司法实践中对数额的认定有差异。
像一方暂存到另一方那里的贵重物品,就可能构成侵占。
但要是一些价值较小的日常用品,通常不构成侵占。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能通过调解或者
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返还。
要是这个物品不是基于保管等特定关系,只是在分手的时候,双方对物品归属有争议,那就不属于侵占的范畴,应该按照一般的
民事纠纷来处理。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曾是情侣关系。恋爱期间,小何将自己的一块名贵手表暂交给小丽保管。两人分手后,小何多次要求小丽归
还手表,小丽却故意拖着不还。小何认为小丽的行为构成侵占,而小丽则称手表她也有出钱购买,不应归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是否构成侵占需看是否符合侵占定义,即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此案例中手表是小何暂存于小丽处,属于代为保管财物。
2、若手表价值达到当地司法实践中数额认定标准,小丽故意不还可能构成侵占;若价值较小,不构成侵占,小何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若手表归属有争议,按一般
民事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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