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有“黄金37天”的说法:
公安机关提请
批捕的期限通常是30天,检察院审查期限为7天,一共37天。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25天后移交检察院,不一定37天释放。
检察院可能批捕,也可能不批。
不批捕,公安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
批捕,嫌疑人会继续被
羁押,等待后续
诉讼。
所以是否37天释放,关键看检察院的审查决定。
案情回顾:小何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
拘留。在被拘留25天后,案件被移交至检察院。小何的
家属认为既然已过大部分“黄金37天”,小何应该会被释放。但警方告知家属,最终结果取决于检察院是否
批准逮捕。双方对于小何是否会在37天被释放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刑事案件里,存在“黄金37天”的概念,即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期限一般为30天,检察院审查期限为7天。小何被拘留25天后移交检察院尚在这37天的时间范围内。
2、检察院对
逮捕申请有审查决定权,可能批准逮捕,也可能不批准。若不批准,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若批准,小何将继续被羁押等待后续
刑事诉讼程序。所以不能仅依据移交检察院就确定小何会在37天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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