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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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法院对于触犯侵占罪嫌疑者的审理过程中,是允许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这源于我们国家并未对取保候审措施设定特定的罪名门槛。在具体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轻刑罚,或者因为身患严重疾病而自身行动困难,又或者由于正在审查中的案件原因已经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甚至是正处在怀孕哺乳期间,那么他们都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当中,人保与财险各具优势。在此所谓的“人保”,通常是由近亲家属或者保证人来承担,其核心在于个人的信用担保;而“财险”则是通过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实现,更加注重的是当事人的经济实力。究竟应该选用何种方式进行取保候审,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实际情况,例如保证人的信誉度以及其所具备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类问题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本身并未直接涉及到对财产进行冻结。作为一项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程序,该举措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在支付保证金或者找寻担保人的条件下,能够在不规避侦查、不起诉以及审判执行的前提下,暂时摆脱被监禁或拘留的境遇。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当某起刑事案件涉及到跨地区取保候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应由犯罪发生地或犯罪嫌疑人身处之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因此,若犯罪嫌疑人正处于异地并已成功获得取保候审资格,基于案件的现实状况及侦查工作的实际需求,可考虑将该案移交至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一步执行相关事项。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公安机关所设定的程序规章制度。

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一定等同于将案件转为拘留。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遵守取保候审所设定的各项规定,且案件本身所涉及的情况也并未出现任何改变,以致无需继续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时,则可予以解除。然而,在取保候审被依法解除之后,并不意味着必定会转变为拘留这种更为严厉的羁押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