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土地争议判决后,若一方不服,可按以下途径进行救济:
1.
一审判决阶段:
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不服的一方可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时,要提交上诉状。
上诉状中需详细写明
当事人的信息,比如姓名、联系方式等;
还要注明原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
此外,必须清晰阐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例如说明原判决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存在哪些问题。
2.
二审判决阶段:
若二审判决已出,不服方可以
申请再审。
依据《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不会停止。
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需在判决、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同时,要存在法定情形,如拥有
新证据且该
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李因土地归属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土地归小李所有,小许对此不服。小许认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其提供的部分证据,觉得该判决结果有失公正,遂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由于当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依据法律规定,小许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小许需提交上诉状,要在上诉状中写明自己和小李的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以及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2、若此案已是二审判决,小许可以申请再审。不过申请再审要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且需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法定情形,同时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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