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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啥

时间:2025.05.12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1345人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明确规定。
立案标准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具体来说,当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里掺杂、掺假,用假的东西冒充真的,拿次的产品充当好的,或者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就会被立案追诉
第一,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这意味着只要销售出去的伪劣产品所获金额达到这个标准,就满足立案条件
第二,伪劣产品还没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
即使这些伪劣产品还在仓库等地方,没有流入市场,只要价值达到规定数额,也会被立案
第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不过把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再加上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
一旦达到上述标准,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相关责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许从事商品销售生意。他将一批质量低劣的电子产品以次充好进行售卖,部分产品已售出获得销售额3万元,仓库中还有货值10万元的同类伪劣产品未销售。小胡发现小许的行为后,认为其已构成犯罪应被追究责任,而小许则觉得自己销售金额未达5万元,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虽小许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3万元乘以三倍为9万元,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10万元合计19万元,达到了15万元以上的标准。
2、所以小许的行为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追诉条件,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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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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