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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是否能不管11岁孩子

时间:2025.05.1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48人
律师解析:
1.法律规定的义务:
依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11岁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立生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所以妈妈不能对孩子不管不顾。
2.具体履行的职责
生活保障:
妈妈要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为孩子提供衣食住行等必要的物质条件。
比如要让孩子有干净暖和的衣服穿,有营养丰富的食物吃,有安全舒适的住所。
教育培养:
要履行教育职责,送孩子去学校接受正规教育,同时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习惯,像教导孩子懂礼貌、守规矩。
安全保护:
当孩子面临危险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妈妈要站出来保护孩子。
3.不履行义务的后果:
若妈妈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遗弃罪。
这时,孩子的其他监护人、相关社会组织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妈妈履行义务。
在必要的情况下,还能通过司法途径变更孩子的监护人,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11岁的小许父母离异,随妈妈小静生活。然而,小静最近沉迷于网络交友,经常外出不管小许的生活。小许不仅吃不饱饭,还因为无人督促无法正常上学。小许的爸爸小李得知后,认为小静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要求变更抚养权,小静则认为小李是想抢夺孩子,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11岁的小许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生活和自我保护能力,小静应保障其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物质条件并履行教育职责。
2、小静不管小许生活,导致其生活受影响且无法正常上学,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遗弃罪。小李作为其他监护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静履行义务,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变更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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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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