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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写日期借条有效吗

时间:2025.05.10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826人
律师解析:
1.未写日期的借条通常有效。
借条作为债权债务凭证,只要有债权人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及签章,且满足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及不违背公序良俗,借条就有效。
2.未写日期虽不影响借条效力,但影响部分权益。
未写借款日期,出借人要证明实际借款时间;
未写还款日期,债权人能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对方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履行起算。

案情回顾:

小朱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李借款,小李出于信任借给小朱一笔钱,小朱出具了借条,借条上写明了债权人小李、债务人小朱和借款金额,小朱也签了章,但未写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后来小李因自身需求要求小朱还款,小朱却以借条未写日期为由,不承认借款时间和认为小李不能随时要求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借条虽未写日期,但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签章等主要内容,且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条件,所以借条是有效的。
2、由于未写借款日期,若有争议,小李需举证证明实际借款时间。而未写还款日期,小李可随时要求小朱还款,但要给小朱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小李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小朱拒绝履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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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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