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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算无能力偿还债务

时间:2025.05.0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87人
律师解析:
认定无能力偿还债务要考虑多方面:
一是财产状况。
债务人把现有全部财产变现,仍无法还清到期债务,可初步认定偿债能力不足。
二是收入情况。
债务人收入不稳定,或扣除当地基本生活费用后,剩余部分无法偿债。
三是预期收益。
若债务人没有到期债权、可继承财产等预期收益,且无潜在偿债能力,也会被认定。
司法中,法院会综合各项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50万元用于创业,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偿还。小李将小朱诉至法院。小朱称自己无能力偿还债务。经调查,小朱名下虽有一处房产,但因市场低迷难以快速变现,且其经营的公司倒闭,目前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扣除必要生活费用后无剩余资金偿债,也没有到期债权和可继承财产。小李则认为小朱有能力偿还,只是故意拖欠

案情分析:

1、从客观财产状况看,小朱名下房产难以快速变现,现有财产变现后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初步显示偿债能力不足。
2、收入方面,小朱经营公司倒闭,无稳定收入来源,扣除按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确定的必要生活费用后,无剩余资金用于偿债。
3、同时,小朱无到期债权、无可继承财产等可预期财产收益和潜在偿债能力。综合来看,法院应综合其财产、收入、负债等情况,认定小朱无能力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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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有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不能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 更多>>
  • 1、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有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不能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 更多>>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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