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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受理自愿离婚有啥条件

时间:2025.04.2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218人
律师解析:
民政局受理自愿离婚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自愿:
夫妻二人必须是完全出于自身意愿决定离婚,不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的情况。
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手段逼迫离婚,这种情况就不符合要求。
2.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认知自己的行为和行为后果。
3.对子女抚养协商一致
在子女抚养方面,要明确孩子抚养权归谁,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方式,比如是按月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等。
对于财产及债务处理,要清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明确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分别由谁承担。
4.对离婚冷静期无异议: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只有符合上述所有条件,民政局才会受理自愿离婚申请。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向民政局申请自愿离婚。小许称二人完全自愿且均有民事行为能力,也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但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小丽却未与小许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许认为小丽应遵守约定完成离婚手续,小丽则表示自己反悔了,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民政局受理自愿离婚需满足双方自愿、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对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对离婚冷静期无异议等条件。本案中虽前期看似满足部分条件,但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情形。
2、所以,从法律角度看,此次离婚申请视为撤回,小许要求完成离婚手续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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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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