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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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如被执行人为自然人而其已去世并未能提供任何财产以供执行,同时也没有承担此债务责任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出现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本执行程序。因此可知,若借款人离世且符合以上所述的情形,强制执行程序则会依法终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项的明确规定,当被判定为负有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即被执行人发生死亡情形时,若其生前并未留下任何财产可以用于执行,同时亦未能找到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义务承担者,则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程序。因此,在债务人身故之后,倘若其名下并无任何可供执行的遗产,且亦无法确定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义务承担者,那么便无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诉讼当事人有义务及时履行已经生效的各类民商事判决、裁定以及调解协议等,同时还包括了其他应由法院负责执行的法律文件。关于丧葬费与抚恤金这两项费用,它们作为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若已被法院判定或裁决为债权人所有,那么在债务人离世之后,这些费用便可被视为遗产的一部分,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若情况并非如此。当申请执行人在其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之前不幸去世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有权代表该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从而继承原申请人所享有的财产权益。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必备材料以进行强制执行申请:第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一式一份;对于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类型的申请人而言,此份申请书应当加盖相应公章;而若是自然人申请人,则需由本人亲自在申请书上签字或捺指模。

若遵守法律者离世,其财产将用于清偿债务;被执行主体如法人或组织消亡,其权利义务由承接者承担。在司法程序中,若被执行组织解散,法院可依法裁决并命令其承接者履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