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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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确有证据证实因虚假诉讼行为导致原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法院予以纠正。

受害人应当准备相关证据去公安局立案。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搜集证据,证明对方是虚假诉讼,然后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2、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3、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判决生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若故意进行虚假诉讼,当事人应收集证据并向公安报案。虚假诉讼属违法行为,将受刑法惩处,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较轻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法院查明真相后,将撤销原裁定,依法对涉案人员判刑。

虚假诉讼罪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进行立案管辖,所以对方如果有虚假诉讼的行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因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以及信用卡诈骗等相关的经济犯罪类型的案件。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若是对告对方虚假诉讼要到哪里告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