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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卡给人洗钱怎么判刑

时间:2025.04.21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445人
律师解析:
1.帮人用卡结算或犯罪
若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洗钱等支付结算帮助,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比如有人知道朋友在网上进行诈骗犯罪,还把自己的银行卡给朋友用于接收诈骗来的钱,就可能触犯此罪。
2.情节严重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断是否情节严重需综合考量多个因素。
像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3.不知情提供银行卡情况
如果卡主确实不知道他人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提供了银行卡,不构成犯罪。
这时建议卡主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
4.涉罪后的建议
若已涉及上述犯罪,应尽快委托律师。
律师会依据具体情节进行有效辩护,尽力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明知小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小胡用于洗钱等支付结算。经调查,该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达三十万元。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借卡,未直接参与犯罪活动,不应被认定犯罪;而警方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支付结算,且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小朱的行为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2、若卡主确实不知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提供,不构成犯罪,但小朱是明知小胡犯罪仍提供银行卡,不适用此情况。若小朱涉罪,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律师会根据具体情节为其进行有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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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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