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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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其集体债务是否由妻子和子女承担,取决于他们是否继承了遗产。若未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债务;若继承了部分或全部遗产,则需在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超出此范围的债务,家属可自行决定是否偿付。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替丈夫还债是义务吗问题带来帮助。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经济犯罪离婚债务是需要女方承担的,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账户进行了经济犯罪,他的违法所得都会用于家庭的一些支出,这个时候就属于夫妻当中的共同债务,因此也就需要由女方来进行承担。当然,如果能够证明仅仅是他个人所用,就不需要承担。

离婚时女方个人债务丈夫是没有义务帮助其偿还的,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该笔债务在离婚以后由其个人负责偿还。既然女方也知道这属于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强行要求男方帮助偿还,甚至全部让男方偿还的这种想法就毫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