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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的不属实属于诈骗么

时间:2025.04.21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210人
律师解析:
1.借条内容不属实不一定构成诈骗
诈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仅借条内容不属实,不能直接认定为诈骗。
2.属于民事纠纷的情况
借款人出具借条时,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只是在借款相关事实表述上出现错误,比如借款用途表述不准确、金额计算有偏差等。
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民事纠纷,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3.构成诈骗的情况
若借款人从一开始就使用欺骗手段,让出借人出具借条,其真实目的是骗取钱财。
并且骗取的数额达到当地诈骗罪的追诉标准(各地标准有所不同,一般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那么就构成了诈骗。
4.判断方法
要判断借条内容不属实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考虑借款人出具借条时的主观心态以及整个行为过程等因素。
不能仅凭借条内容不属实这一点就下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出具借条。借条中对借款用途表述有误,小李事后发现借条内容不属实,认为小朱是诈骗,要求其归还借款并承担刑事责任。小朱称自己只是对借款用途表述有偏差,并非故意欺骗,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仅借条内容不属实,不一定构成诈骗。诈骗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
2、若小朱出具借条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只是对借款相关事实表述有误,属于民事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若小朱从一开始就以欺骗手段让小李出借钱财且数额达追诉标准,则构成诈骗,需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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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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