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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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咱们国家《刑法》第20条规定嘞,假如你刚好遇到了坏蛋想欺负你,结果你反击时下手有点儿重,最后把他打死了,那这时候儿,你得要考虑一下你需不需要为此负责了。不过嘛,你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才这么做的,所以法官可能会给你减轻或者免掉惩罚。当然,这事儿还得看具体情况,比如坏蛋到底多坏,你的反击合不合适,还有就是你的反击是不是真的太过分了等等。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因正当防卫而杀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的。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入室抢劫案中,行为人将抢劫者击毙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视情况而定。若家中遭遇窃贼或强盗侵袭,搏斗中致其身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从而确定法律责任。仅面对窃贼且未受紧迫威胁时将其杀死,属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而面对有严重暴力倾向的强盗采取适当防御手段致其身亡,则不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