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一般来说,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常见的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等。
而在违约责任被免除后,是否还要继续
履行合同,不能简单下结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2.需要继续履行的情况
当合同目的还能通过继续履行来实现时,即便违约责任已被免除,从诚实信用原则和维护合同完整性的角度出发,往往还是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
以
买卖合同为例,卖方之前的
违约行为责任被免除了,但交付货物是这份合同的核心义务,所以卖方很可能还是要继续交付货物,以达成合同目的。
3.无需继续履行的情况
要是继续履行合同既没有必要,也不具备可行性,那就不用继续履行了。
比如合同的标的物已经灭失,这种情况下再要求继续履行就不现实。
所以,判断违约责任免除后是否继续履行,关键是要综合考虑合同目的能否达成、继续履行是否可行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小许向小李购买一批特定型号的电子产品。小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后经双方协商,小许免除了小李的违约责任。然而,小许仍要求小李继续交付货物,小李认为违约责任已免除,自己无需再履行交付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多样,免除违约责任后是否继续履行要视具体情况。此案件中,交付货物是买卖合同核心义务,若合同目的仍可通过继续履行实现,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完整性,小李可能仍需继续交付。
2、但如果存在继续履行已无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如电子产品已灭失等,小李则无需继续履行。所以要综合考量合同目的能否达成、继续履行是否可行等因素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