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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能否作为债权转让的依据

时间:2025.04.17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1.工资债权可转让:
工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满足债权转让的一般条件,所以是可以转让的。
2.转让通知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那么这个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
而且,债权转让的通知通常不能撤销,不过要是经受让人同意,那是可以撤销的。
3.转让需注意的要点:
在转让工资债权时,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
比如,要是劳动合同里有禁止工资债权转让的条款,就需要仔细审查该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另外,转让双方要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通知债务人时,一定要留存好通知的相关证据,像通知的书面文件、邮件记录等,这样能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总之,只要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和条件,工资债权就能够依法进行转让。

案情回顾:

小何是一家公司员工,小李对小何享有债权。小何欲将自己的工资债权转让给小李以偿还债务。但公司与小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禁止工资债权转让的条款。小何和小李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小何也通知了公司。然而公司以合同条款为由,不承认该转让效力,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工资债权属普通债权,一般符合债权转让条件。但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小何已通知公司,通知行为本身符合规定。
2、劳动合同中有禁止工资债权转让条款时,需审视其合法性与有效性。若条款合法有效,小何转让工资债权的行为可能受影响;若条款不合法,转让行为在其他条件满足时应有效。双方应按法律规定和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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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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