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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上的房产离婚时怎样分割

时间:2025.04.1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12人
律师解析:
农村土地上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1.夫妻共同申请并建造的房产:
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宅基地,并且共同出资建造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分割;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专业评估等方式确定房产价值,然后进行折价补偿,或者采用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房产归属
2.一方婚前建房婚后共同添附的房产:
若一方在婚前申请宅基地并建造了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进行了添附,那么对于添附的部分,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一方家庭分配所得的房产:
当房产是一方家庭基于特定农村政策分配获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时,一般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此外,农村房产的分割还会受到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和当地习俗的影响,可能会涉及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
所以,最终的分割方式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必要时,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是夫妻,婚后二人共同申请宅基地并出资建造了房屋。多年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该农村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小何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配,而小丽觉得应平均分割。此外,小胡婚前申请宅基地建房,婚后与小静共同出资对房屋进行添附,离婚时也在添附部分的分割上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小何和小丽共同申请宅基地并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评估等方式确定价值,再进行折价补偿或竞价取得。
2、小胡婚前申请建房,婚后与小静共同出资添附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农村房产分割受土地管理法规和习俗影响,还需考虑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必要时可咨询基层组织或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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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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