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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时间:2025.04.15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借贷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再转贷的,这种情况下借贷合同无效。
比如有人从银行贷款后,不用于自身使用,而是转借给他人,这类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通过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获取资金后转贷,合同同样无效。
像一些企业非法集资后再放贷就属于此列。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其借贷合同无效
例如一些个人没有相关资质却经常放贷获利。
4.若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还提供借款,合同无效。
比如明知对方借钱去赌博还出借。
5.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合同无效。
例如约定的借贷用途违背社会道德规范。
6.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借贷合同无效,也就是双方并非真实的借贷意图。
当借贷被认定无效后,借款人要返还借款本金。
对于已支付的利息,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金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为获取利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给小李。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小李按约支付了一段时间利息。后来小李得知小朱的资金来源,认为该借贷合同应属无效,拒绝继续支付利息,并要求小朱退还已支付利息,小朱则坚持合同有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贷合同无效。小朱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给小李,此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2、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小李应返还借款本金。对于小李已支付的利息,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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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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