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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时女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吗

时间:2025.04.15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89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女方不能随意要求另一方赔偿,因为同居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特殊情形下女方可主张赔偿。
如同居期间一方有侵权行为,像家暴故意伤害,造成对方人身或财产损失,受害方可要求赔偿。
3.若双方书面协议约定赔偿事项,且协议合法,应按约定执行。
单纯解除同居无法定赔偿,有侵权或约定时,女方可依法索赔。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曾是同居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小丽以共同生活期间付出较多为由,要求小朱给予赔偿。小朱则认为双方只是同居,不存在赔偿的说法。然而,小丽指出同居期间小朱曾对她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其身体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她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小丽还拿出一份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协议中约定若一方在同居期间有伤害另一方的行为,需给予赔偿。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女方不能随意要求另一方赔偿,因为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本案中,小朱在同居期间实施家庭暴力,对小丽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属于侵权行为,小丽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所以小丽可依据此协议要求小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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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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