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著作权并非一定完全归作者所有。
依据《
著作权法》,通常创作作品的公民即为作者,著作权也归其享有。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1.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且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会被视为作者,著作权归它们。
2.委托创作作品:
受委托创作时,著作权归属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若合同未明确或未订立合同,著作权则属于受托人。
3.合作作品:
这类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4.汇编作品:
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所以,确定著作权归属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创作情况,比如是个人创作、法人组织作品、委托创作、合作创作还是汇编创作等,再结合相关的约定,才能准确判断著作权究竟归谁,不能简单认为著作权必然属于作者。
案情回顾:小朱受小丽委托创作了一幅画作,双方未
签订合同明确著作权归属。画作完成后,小丽认为自己委托创作,著作权应归自己;而小朱觉得自己是创作者,著作权应归自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著作权法》,一般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对于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在本案中,小朱与小丽未签订合同明确著作权归属,所以该画作的著作权应属于受托人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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