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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配偶同意借钱给别人算啥行为

时间:2025.04.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50人
律师解析:
1.未经配偶同意借钱给他人,通常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若出借的是共同财产,配偶能要求第三人返还自己那部分份额。
2.若第三人善意取得,且借款符合日常家事代理范围(数额小、符合家庭情况和消费习惯),行为可能有效。
3.借款数额大,超出日常代理范围且没经配偶同意,出借行为效力存疑。
配偶可协商或诉讼,确认行为无效并追回款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未经小丽同意,将一笔5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借给小胡。小丽得知后,认为小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小胡返还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小胡则称自己并不知晓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认为小朱有处分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经小丽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借给小胡,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由于借款数额50万元较大,明显超出日常家事代理范围,该出借行为效力存疑。
2、若小胡并非善意取得该款项,且借款行为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范围,小丽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要求确认该行为无效并追回属于自己的款项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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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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