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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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如果子女未成年,这部分资金应交给法定监护人妥善保管和合法使用,主要用于满足子女日常生活和接受良好教育的必要开支。但是,监护人不得擅自处置或挪用这笔资金。如果子女年满18周岁,他们应该对拆迁补偿款有完全的自主支配权。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拆迁款分配需要谨慎处理。如果子女是拆迁补偿的受惠者,那么这笔款项应该归他们所有,由直接照顾方代管。但是,如果这笔款项源于家庭共同财产并且已经进行了分割,那么就需要根据财产状况和拆迁政策来判断。在夫妻双方存在分歧的情况下,应该以保护子女的权益为解决争议的首要原则。

当房屋产权已过户给子女,这通常被视为父母对子女的无偿赠与,离婚时,此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不能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子女并完成过户,受害方可在离婚前起诉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确保离婚时能公正分割。基本原则是,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处置需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赠与他人,否则受害方有权宣布赠与无效。

当房屋产权已过户给子女,这通常被视为父母对子女的无偿赠与,离婚时,此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不能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子女并完成过户,受害方可在离婚前起诉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确保离婚时能公正分割。基本原则是,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处置需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赠与他人,否则受害方有权宣布赠与无效。

这个要看锅炉房的产权,如果锅炉房属于房子的辅房,那产权就随房子的产权转移了,锅炉房拆迁的钱属于房主。有房子没户口一般采用货币赔偿。小区内锅炉拆迁补偿该归谁,对于该问题,本文的回答如下文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