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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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规模公司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基本内容也应该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性质,对股东的通知情况和股东的到会情况,会议的组织情况,股东大会上讨论的事项,以及各位股东对这些事项的最终决议,结尾的部分需要有各位股东的签名或者是盖章。

公司小股东的表决权肯定是受法律保护的,问题是表决权的具体行使情况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股权越多的股东在公司的话语权也就越重,基本上采用的都是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也可以使用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