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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离婚损害赔偿是哪些情况

时间:2025.04.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80人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可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1.重婚
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
即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
涵盖身体及精神暴力等。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出现上述法定情形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赔偿范围含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因侵权造成的财产损失等。
精神损害赔偿依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定具体数额。
比如,一方长期辱骂、殴打另一方,致其精神抑郁,离婚时,无过错方可据此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来维护自身权益。
像在实际案件中,有的夫妻一方因不堪另一方长期的暴力对待,身心俱疲,最终选择离婚。
此时,遭受暴力的一方就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物质损害赔偿,如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等,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所受的身心创伤。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系夫妻。婚后,小许长期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有身体上的殴打,还伴有精神上的辱骂,导致小丽精神抑郁。小丽不堪忍受,身心俱疲,最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许给予离婚损害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属于可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小许长期对小丽实施身体及精神暴力,符合此规定。
2、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方面,小丽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可要求小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则会根据小许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确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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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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