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辽宁 - 阜新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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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霞法务

地区:辽宁 - 阜新

法律分析:


一、对方要存在法定的可以请求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二、无过错方因为过错方的行为产生了实质性的物质损害、精神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包括医药费、护工费、误工费等等,精神损害赔偿则由法官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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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需要退彩礼钱


这种情况说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而且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相关补充2:


离婚时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0 16:3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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