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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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对方违反合约条款,导致合同目标无法顺利达成,当事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另外,当合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亦可视为满足了解除条件:首先是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意目标无法实现;其次,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如果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自身行为表现出其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再次,如果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在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明确表露无法偿还债务、主要承诺无法履行等情况下,合同双方依法享有单方解除权。通过协商一致或协议约定,也可随时撤销合同。解除权行使需及时通知对方,并确保通知清晰表明无法履约。如对解除有异议,可寻求司法或仲裁解决。未经同意直接提起诉讼或仲裁可能导致合同在送达副本时解除。

违约方通常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特殊情况中,当继续履行将导致守约方利益受损且违约方自身也蒙受重大损失时,可申请解除合同。解除后,违约方仍需对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一定违约,除非因不可抗力、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屡次催告后仍不履行主要债务、阻挠执行或法律规定的情况。否则,擅自解除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履行、补救并追偿损失。

当合同另一方违约时,受害方通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除此之外,以下情况也允许受害方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到期前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对方逾期未履行主要义务且催告后仍未履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