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六万元以上,就应
立案追诉。
2.其中,“
数额较大”指六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
数额巨大”是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为一千五百万元以上。
3.具体案件要综合多方面判断。
像
行为人的
主观故意,若其蓄意已久,性质更恶劣;
行为手段,如采用隐蔽复杂手段作案,影响更大;
造成的后果,若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失,都对案件性质及是否
立案有影响。
4.若发现有侵吞公司财产嫌疑,要及时
收集证据,比如保留相关文件、记录交易信息等。
然后向公安机关
报案,
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
总之,遇到此类情况,要严格按法律程序,维护单位和自身合法权益,确保
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通过篡改账目、虚构支出等隐蔽手段,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经初步估算,其侵占财物数额超过了一百万元。公司发现账目异常后,怀疑小何存在侵吞公司财产的行为,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六万元以上应立案追诉。小何侵占财物数额超百万,属于“数额巨大”情形。
2、小何采用隐蔽复杂的手段作案,主观蓄意性较强,给公司带来了重大损失。公司应及时收集相关文件、记录交易信息等
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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