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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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要打官司解决纠纷时,得先付给法庭一些钱,这叫案件受理费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诉讼费用。万一你实在是手头紧,没关系,你还能向法庭提出缓交、少交或者完全不交这些费用。所以如果有人欠了你的债,你去告他的话,最好还是你自己先把这个诉讼费用给掏出来。要是最后官司是你赢了,那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你们之间的协议,让那个欠你钱的人来承担这个诉讼费用。

你要是想打官司的话,得先给法庭提交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不过,万一你手头上不太宽裕,也别担心,是可以向法庭申请延期支付、减免或者直接不付这些钱的。所以当你去告别人欠你钱的时候,你这个原告(债权人)就得自己掏腰包了,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你们俩之前商量好让被告(债务人)来出这笔钱,或者是你向法庭提出申请并且得到批准,这样才能缓期支付、减免或者不付这笔钱。

那就是打官司的那点事儿,大多数时候都是输了的那个人掏这笔钱。假如那个被你告上法庭的人在法官给出的期限内没有把钱还给你,那他们就得为你拖延还钱这段时间的利息加倍买单。这里说的“其他义务”可不仅仅是还钱那么简单,它还包括别的各种责任。所以说,要是有人欠你钱不还的话,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找他算账,而且还能让他承担因为拖着不还钱而多出来的那些费用,比如打官司花掉的钱。

好,假设你借了钱出去,但对方还给你的钱不够还清全部借款的话,而且你们俩也没额外说过怎么分摊这些欠款,那就得按照这个规定来了:先把跟要回债有关的费用、利息和主要的欠款给还上。也就是说,如果他还回来的钱不够付所有这些费用的话,那就先用他还回来的那点钱去还那些跟要回债有关的费用,比如说请律师的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找人催收欠款的律师费应该是由那个欠钱的人来出的。

在我国完善的法律体系构架下,涉及到追偿欠款的律师费用问题,往往由债权方当事人直接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具体可参照第五百八十九条记载;即当债务人依照约定履行完相应债务之后,若债权方没有合理解释而拒收,此时债务人有权向其请求补偿已增加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