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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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居民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手续是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对方要提供有效护照,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驻华领事馆出具的当事人无配偶的证明。准备好这些手续以后,可以直接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领结婚证。

当事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的手续是自己的户口本以及材料的提交需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如果自己的婚姻不是在中国进行的法定形式的确定,那么原则上是需要自己会婚姻的所在国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自己需要注意具体的情况,毕竟婚姻问题不是小事。

中国公民身在外国国籍仍然是中国的人,必须符合当国家结婚的法定条件,然后可以按当地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到到我国驻外使领馆中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书,或我国境内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只要不违反我国关于禁婚亲和婚龄的规定,在国外结婚的在我国境内同样有效,否则是违法的。

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与外国人结婚的手续包括三个步骤,具体如下:与外国人结婚首先要申请;与外国人结婚要经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