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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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挪用公款刑事案件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日。拘留期满,若需逮捕,公安机关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审查期限最长七日。因此,涉嫌挪用公款的拘留总时长最多可达三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部门对已拘留人员如需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后三天内向上诉法院申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申请期限可延至最多三十天。法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未获批准的,公安部门须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可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退款问题导致的刑事拘留亦适用此规定。

法律规定挪用公款行政拘留最长时间是十五天,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挪用公款一般是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的,如果在审查阶段,已经证据确凿犯罪证据,那么公安机关会申请批捕,人民检察院在认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批准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