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原本是一名国企财务总监,由于手持财务大权一时起了贪念,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和挪用公司大量公共款,现在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但是姐姐身体状况很不好,如果被判刑是否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广西 - 贺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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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法务团

地区:广西 - 贺州

是否能监外执行,要符合法定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021-04-06 12:2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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