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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在店里摔倒了店里要负责任吗

时间:2025.04.08 标签: 损害赔偿 公共安全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1.店家担责情况:
若店家有过错,像地面湿滑无警示、设施摆放致老人绊倒等,需担责,这遵循过错责任原则
2.店家无责情况:
若店家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干爽、设施正常且有提示,老人因自身原因摔倒,通常无需担责。
3.处理建议:
老人摔倒后要及时固定证据,如拍照、录像、找证人
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责任及比例。

案情回顾:

小胡在一家餐厅用餐时不慎摔倒受伤。小胡认为餐厅地面湿滑且无警示标识,导致其摔倒,餐厅应承担责任。但餐厅方称地面干爽,设施正常,还设置了安全提示,小胡是因自身不小心才摔倒,餐厅不应担责。双方就责任归属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若餐厅存在过错,如地面湿滑无警示等情况,那么餐厅需要对小胡的摔倒担责。若餐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地面干爽、设施正常且有提示,小胡因自身原因摔倒,餐厅通常无需担责。
2、小胡摔倒后应及时固定证据,如拍照、录像、找证人。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责任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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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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