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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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情节严重者,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法官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意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若犯罪人不知情或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商标没有年费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商标是没有年费,但需十年一次续展,续展有手续费。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注册费用按类别和数量收取。普通商标每件300元,十年有效,含所有费用,限境内企业或个人。通过代理人申报的每件1600元,条件同上。集体和证明商标每件3000元,十年有效,含所有费用,适用于外企或个人。费用包含税费,无需额外支付。

1.注册费(含10项,超过按100元/项加收):单一类别1000元起。 2-4.集体/证明商标、补发证书:3000元/件。 5-10.转让、续展、迟延、评审、异议、变更:1000-2000元不等。 11.商标证明:100元。 12-13.撤销、许可备案:1000元/件和300元/件。 涉及媒体声明费用包含在相应服务中。总计严格按具体业务操作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