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婚前公公买的房子丈夫去世后要怎样分配

婚前公公买的房子丈夫去世后要怎样分配

时间:2025.04.06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68人
律师解析:
1.首先要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
要是房子登记在公公名下,那它就是公公的财产,不会涉及继承分配。
要是登记在丈夫名下,此房属于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
2.丈夫去世后,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通常,这套房产由公公、婆婆、妻子以及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均分配。
3.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像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具体的份额要综合实际情况来定,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分配方式。
例如,妻子一直悉心照料丈夫,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能就会适当多分一些;
而若某个子女有能力却对丈夫不管不顾,就可能少分甚至不分。
总之,要根据各种实际情形来确定最终的遗产分配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是夫妻,小李不幸去世。二人居住的房子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小何认为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是小李婚前个人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但小李父母认为房子是他们出资购买,登记在小李名下也应归他们所有,不应作为遗产分配。

案情分析:

1、若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小李去世后,该房产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小何、小李的父母及子女,原则上平均分配。
2、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小何对小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多分;若某子女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具体份额需综合实际情况确定,继承人也可协商分配方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虽然丈夫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丈夫死亡,未立遗嘱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可以继承死者的生前个人合法财......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