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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4.0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28人
律师解析: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
2.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买房: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出资和产权登记等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小朱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屋。购房时,小朱父母未明确表示房屋赠与对象,而房屋产权登记在了小朱和小丽两人名下。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对于该房屋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是其个人财产,因其父母出资;小丽则觉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产权登记有自己名字。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朱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小朱和小丽两人名下,所以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出资和产权登记等因素。本案结合出资和产权登记情况,应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小朱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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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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